《学前教育研究》
文章摘要:为促进学前教育公平和高质量发展,新西兰建立了包括学前教育补助金、“20小时”学前教育财政经费、公平财政经费等在内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体系,不同财政投入类型各有侧重且互为补充。同时,对财政经费的预算、下拨、监管等运行机制进行了科学设计和严格把控,整个财政投入体系呈现出以下特征,一是将满足基本许可标准的多种形式学前教育服务纳入投入范畴;二是对各类处境不利儿童提供倾斜性财政投入以促进公平;三是设定基于平均成本的差异化投入标准以激励质量;四是加强财政经费监管以保障和提升经费使用效益。我国应紧紧围绕促公平和提质量改革完善现有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体系,设置多元化的学前教育机构准入标准,对达到准入标准且提供普惠性服务的学前教育机构均予以投入;加强学前教育阶段的倾斜性投入,既应推动倾斜性投入制度的长效化和标准化,也应通过科学测算偏远程度和接受弱势儿童的数量等对在偏远地区举办和接受弱势群体的学前教育机构实施差异化补偿;打破公民办“双轨制”投入的桎梏,科学测算不同类型、不同质量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学成本,根据平均办学成本设置政府财政投入的占比及相应的投入标准;健全对获得政府财政投入的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管体系,通过建立信息数据库、完善经费使用披露制度和加强管理力量等实现全面质量管理和绩效评估。
文章关键词:
论文分类号:G61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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